中国信托市场的「刚性兑付」潜规则是否应该被打破?或者说什么时候是个好的时机? 看到本次中诚信托 30 亿元兑付风险事件中,最后还是被刚性兑付了。这样做从长远来看是否是件好事?或者说…
请以形象的语言或比喻解释一下中诚,工行,和振富能源以及30亿的关系 振富集团找工行山西分行借款,山西分行怕担风险,出了一个主意,让中诚信托发售一个产品“诚至金开1号”,这个产品就是将振富集团旗下的30亿资产作为标的资产,作为理财产品分成若干份卖给投资人,由工行销售。后来发现,振富的老板欠了高利贷可能资不抵债了,而且拥有的矿权也存在争议,那么买了这个产品的投资人(其实就是股东)的本金就有可能要打折了。其中的核心问题在于作为发产品的机构中诚信托和销售机构工行对于产品的估值是否合理,有没有向投资人充分揭示了投资风险。三者关系比喻说来,振富是一头猪,把自己一块外表光鲜里面生蛆的肉割下来,中诚信托把肉在包装一下,打上原生态土猪的标签(估价30亿),割成很多小块,放到家乐福(工行)的生鲜窗口卖,老头老太太买回家发现肉里面是烂的,花了30亿买了300块的东西。
在中国工商银行支店营业人员的劝导下,邓红国购买了中诚信托推出的理财产品“诚至金开1号”。这款产品将 在中国工商银行支店营业人员的劝导下,邓红国购买了中诚信托推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