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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的合同的案例 一个案例,关于合同法,高手看看

2021-04-09知识1

因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算无效合同吗 一、因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算不算无效合同我国合同法中对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没有明确指出,但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如果法院同意撤销的。

俩合同法案例 第一个是存在误解的?非也非也!案例1:先做名词解释。未发现之物:所谓未发现之物,是指未为人所认识之物,包括3种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的物;未发现其用途的物;未发现其价值的物。未发现之物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人的认识范围以外,即只有自然属性而无社会属性,因此未发现之物不是所有权客体,即使物是客观存在的,在被人发现前,也不能先验的赋予其所有权。换言之,未发现之物均为无主物。无主物是指在为人先占之前尚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之动产。主要包括:(1)未曾归属任何人所有之动产,如海洋之鱼虾、深山之禽兽(国家保护动物除外);(2)之前为人所有但经抛弃之物,亦为无主物。隐藏物、埋藏物所谓隐藏物、埋藏物,是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为外部目睹,且于发现时所有人不明之物。其要件如下:(1)埋藏物通常为动产,但也不以动产为限;(2)必须为包藏之物,以不容易为外部目睹为要件,但包藏的原因是否出于人之目的,在所不问,例如,他人遗失之物,后又被自然埋藏,也可转化为埋藏物;(3)须所有人不明,隐藏物、埋藏物非为无主物,但以所有人不明为前提,埋藏年代是否久远,在所不问,所有人以日后发掘为目的暂时隐匿之物,或因自然灾害暂时埋藏之物。

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吗 一、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属不属于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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