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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司法局 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全市人民监督员培训班

2020-07-26新闻14

(通讯员:尹学超)7月24日,承德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大会议室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了全市人民监督员培训班,主会场及各县(市、区)分会场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市级人民监督员共168人参会。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何庆奎参加会议并讲话。

白振平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强化监督制约的有力举措,是保障检察权依法行使的必然要求。二要全面准确把握《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内容,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效落实。三要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我市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四要增进共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深入宣传检察工作,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何庆奎强调,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做到明职责、知使命、勇担当。二要进一步提升履职本领,切实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人民监督员要恪守职责、勤于学习、依法履职。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建制度、抓管理、促规范。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衔接、考核管理、强化服务保障机制等。

会上,宣读了《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通报》,并对最高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通知》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实施办法进行了学习培训。会后,广大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针对性很强,明确了监督职责、监督范围、启动程序和工作纪律等新规定。作为人民监督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要牢记并肩负好这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自觉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社会形象,让群众信服、让检察机关放心、让社会满意。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有利于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防止违法办案等现象发生,也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消除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疑虑,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对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承德市于2003年8月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先后分四届选任人民监督员286人次。截至今年7月,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28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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