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 记者 邓云】7月24日,环球网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国家发改委称,自2020年7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7月2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7月10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了解,2020年,国内成品油调价已呈现“二涨三跌九搁浅”的格局。截至7月24日,今年共有14次调价窗口期。其中2月4日、2月18日、3月1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6月28日、7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