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十一(三) 资源量估算与矿体三维建模系统 一、基本要求(1)了解资源量估算与矿体三维建模系统在地质矿产资源/储量中的功能和应用范围。(2)了解资源量估算与矿体三维建模系统在地质矿产资源/储量的基本操作步骤和方法。(3)了解资源量估算与矿体三维建模系统在断面法和地质块段法资源/储量估算的基本操作步骤和方法。二、软件系统的简介(1)该系统是基于国产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平台MapGIS,综合了传统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地质统计学的克里格法与3D建模技术,研究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矿山以及固体矿产勘查项目的资源储量估算系统。(2)该系统实现了从矿产资源勘查野外数据采集、数据管理、矿体圈定、地质建模、品位和资源储量估算全过程的数字化,实现了相关图表的生成自动化。(3)系统实现的断面法和地质块段法,综合考虑了我国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实际情况,与手工方法相比,减少了误差,提高了工作效率。(4)在地质统计学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方面,系统实现了普通克里格、泛克里格、指示克里格等方法,流程清晰、界面简洁、易于使用。(5)系统实现的3D可视化矿体模型,建模功能全面、操作快捷。生成的模型充分展示了矿体空间形态和地质构造特征。(6)系统已在全国多个试点矿区完成了资源储量试算工作。通过。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原则 9.2.1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应按矿体(层)、矿产资源/储量类别、地质可靠程度、工业类型(高岭土)、矿石属性(膨润土)、品级分块段分别计算。对砂质高岭土,尚需分别计算其淘洗精矿量。9.2.2 估算的矿产资源/储量是勘查的实有矿产资源/储量,应扣除采空区的矿产资源/储量。对禁采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单独计算。9.2.3 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矿产,伴生组分(包括具工业指标的尾矿)应分别进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9.2.4 参加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各项参数应根据实测数据,且具代表性。工程质量和其他基础资料的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9.2.5 矿石体积质量(体重),对硬质矿石一般应为自然状态下的小体积质量(体重);对于软质、松散状的矿石应用于小体积质量(体重);当小体积质量(体重)样难采或缺乏代表性时,可采用大体积质量(体重)代替。9.2.6 矿石和淘洗精矿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以万吨为计算单位。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一般原则 9.2.1 矿体的圈定必须根据矿体赋存规律,严格按工业指标和可行性研究结果合理进行圈定。9.2.2 参与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工程质量和其他基础资料,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程、规定的要求。9.2.3 根据矿床的产状、形态及勘查工程布置形式合理选用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地质统计学法、SD法等储量估算方法,但使用的计算机软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认定。对估算方法和结果的正确性,应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检验。9.2.4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分类条件,分矿体块段、矿产资源/储量类型、能分采的矿石类型或品级分别估算矿石量和矿石品位。当开采方式不同时应分别估算露采、坑采地段的矿产资源/储量和矿石品位,同时估算露天采场的剥离量。9.2.5 对工业指标中规定的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共生矿产和伴生有益组分,应分别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和矿石品位。9.2.6 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块段划分,原则上应以工程间距圈定的范围为限,可采储量部分应以可行性研究圈定的范围为限,应尽量集中在首采地段,不同类型矿产资源/储量块段不应频繁交叉重叠。9.2.7 估算的矿产资源/储量应圈出并扣除采空区的矿产资源/储量。对地面压矿的永久性建筑物、铁路、主干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