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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商誉是无形资产摊销 商誉是无形资产吗?

2021-04-09知识5

商誉在无形资产中分离,如何摊销 除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其它商誉属无形资产,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所得税法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依据商誉的取得方式,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是指由于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誉;其他商誉即是自创商誉或称之为非外购商誉。商誉的构成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它们构成一个完整系统,共同反映和影响商誉。由此可见,商誉主要是由一些不可以量化的因素组成的。即使是外购的商誉,其购买价格也不能真正反映其所包含的诸多不可量化的因素。。

商誉是无形资产吗? 从会计准则角度来讲,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而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此时,商誉确认后在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应在每一年度年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并且减值准备提取后不能够转回。但在其他经济文书中,一般将商誉也列入无形资产。

如果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话,营业税税目中转让无形资产,为什么包括转让商誉? 首先你要区分,会计科目上的无形资产和平时无形资产的概念会计上的无形资产科目,肯定是不包含商誉的,平时一般讲的无形资产则应该是包含商誉的在会计上,一般是不单独确认商誉的,只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报表中才单独列示,这样,在会计上,商誉自然就是不能计算摊销费用的—自创商誉直接不能再账面列示,自然更加的不可能计算摊销你说的营业税中,我不知道你那里看出来的包含商誉,一般转入股权才可能涉及商誉,那时候是按照股权转让来处理的,应该不涉及营业税如果单独转入某些无形资产,从会计角度,是不能单独转入商誉的,如果作价无形资产的时候考虑了商誉的价值,那么应该按照总价计算应交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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