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哪些问题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评审专家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专家发现供应商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扩展资料:国内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目的采购,而其他的则由各单位自行采购。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审批和抽取程序是怎样的 一、政府采购专家申报审批程序:1、填写申报材料(1)《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或三份(市级两份、县级三份)。(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权利包括: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 质量的评审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按规定获得评审劳务报酬;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