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是什么 国有资本收益2113是指国家以所有5261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4102具体包括:应交1653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指注册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第一类企业为25%;第二类企业为20%;第三类企业为15%;第四类企业为10%;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企业分类名单详见附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三、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
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范围是哪些 纳入21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范围是5261:国有独资企业,国4102有控股、参股企业。依据《国务院1653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下同)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1.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2.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3.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4.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5.其他收入。(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1.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2.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3.其他支出。
如何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率? 对于如何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率问题,有的提出税后利润至少上交50%,有的提出不要超过20%,也有的提出对企业所有未分配利润进行一次统一分配等。国资委组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