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是不是特种设备? 目前,汽车吊已从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去除。已经不需要办理作业人员证件。之前汽车吊属于流动式起重机。目前起重类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桥门式起重司机(代码:Q4)塔式。
汽车起重吊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首先要搞清特种2113设备的概念,汽5261车吊已明确不属于4102特种设备,汽车吊和轮胎起重机是两码事,1653不要混淆。其次,不属于特种设备的汽车吊怎么管理?我认为应该延续以往的管理经验。特种设备政府职能部门已不再受理检测(尽管国家质检总局的解释说企业需要检测可以继续送检,但是政府部门一般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检就意味着对安全负责,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再受理),对企业来说一是送外培训自己的专业检测人员,二是和有相关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合作,三是坚持安全管理不放松(比如“十不吊”)、严格监督作业过程,四是相关人员的操作证在此阶段可多方联系,有的地方还有起重作业证。从2015年开始,国家技术监督局新调整的《特种设备目录》未将汽车吊收录,意味着汽车吊不再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汽车吊作为工程施工中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施工作业风险点较多,较多发生起重事故,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点,汽车吊的安全附件较多,一般都是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安全工程师对这些安全附件的验收只是一般表面的常规验收,不是专业的检验技术人员,不能保证汽车吊的安全性。
几吨以上的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 额定起重量2113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5261量大于或者等4102于3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1653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与起重机械自重无直接关系。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中所附的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中所述的起重设备(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扩展资料依据《特种设备目录》,我国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起重设备共有9类。分别为:1、桥式起重机包括:通用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起重机、绝缘桥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2、门式起重机包括:通用门式起重机、防爆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装卸桥、架桥机。3、塔式起重机包括:普通塔式起重机、电站塔式起重机。4、流动式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