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锅炉的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常压锅炉的生产企业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上述类型企业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常压锅炉的生产企业建设条件:一、一般要求1.凡申请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有常压热水锅炉(试制)生产的历史;2.锅炉年产量平均不应少于20台或者额定热功率不少于7MW;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的锅炉设计、制造质量问题。二、厂区和生产场地1.企业厂区布局合理,锅炉生产厂房条件较好,满足常压热水锅炉产品和文明生产的需要;2.锅炉生产厂区面积一般不小于2000平方米,锅炉生产主车间面积一般不小于400平方米;3.应有原材料、外构件、半成品的存放库房,库房应有防雨、防潮等措施。三、技术力量1.工程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3%,且不少于3名(外聘专职人员必须有正式聘用合同并保持相对稳定);2.具有一定锅炉专业知识并从事锅炉制造时间不少于三年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者技师人员不少于1名,从事焊接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者技师不少于1名;3.应当配备与产品、产量相适应的检验人员;4.。
茶水锅炉国家标准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技术条件 JB/T 7985-2002关于实施《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现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关于茶水炉是否纳入安全监察的问题茶水炉是指采用燃煤、燃气、燃油或电加热方式,专门用于提供开水的设备。茶水炉应在炉体顶部设置直接通向大气的开孔或接管,且保证开孔或接管畅通,不得设置水封。茶水炉生产者应在炉体上明显位置喷涂\"不得承压\"的警示标识。符合上述条件的茶水炉不属于《规定》的适用范围,不需要取得锅炉制造许可,不必办理使用登记注册手续,也不要求操作人员按《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考核取证。二、关于民用水暖煤炉是否纳入安全监察的问题民用水暖煤炉是近十余年在我国发展起来的,目前年产量已达到250万台。产品采用夹套式结构,按国家标准GB/T16154-1996制造。现有关部门已完成该标准的修订报批稿,其中明确了涉及安全的要求为强制性条款,主要有:额定供热量;工作压力来自自来水压力;出口水温不超过85℃;炉体上。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是否有效 已经无效了,被《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替代了.将锅炉相关规程合并为一个规程,原有的三个规程和局长令【原劳动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年颁布)、《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1年颁布,1997年修订)、《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3年颁布)以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颁布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全部整合,形成新的《锅规》。修订后的《锅规》在表达方式方面,与以往规程相比有很大改变,采用标准的格式对条文进行编号并增加了标题,在结构框架方面,按照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含调试)、改造、修理、使用、检验各环节制定相应阶段的要求,对特殊的热水锅炉及系统、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铸铁锅炉和D级锅炉首先要满足专项条件,其他锅炉和专项条件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要满足其他章节要求,在内容方面,本规程主要有以下16个方面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