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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主张违约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如何解读

2020-07-26知识12

我国法律上违约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履行了不安抗辩权是否违约履行不安抗辩权不算违约,但如果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68、69条之规定,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异同有哪些二者区别和联系如下:一、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联系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合同预期不履行进行救济的具有代表。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使用 不安抗辩权不能与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所享有的抗辩权。在行驶抗辩权之后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但是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在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原则上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发生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而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之。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使用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

#不安抗辩权#契约法#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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