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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什么? 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2021-04-08知识8

简述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法律关百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和对应性。2、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规定,作为劳动法律关度系主体一方的劳动者享知有的权利有:(1)同用人单位依法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2)职道工推举代表或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内(3)按照自己劳动的数量和质量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4)休息休假的权利;(5)获得劳动安容全卫生保护的权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获得特殊劳动保

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

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是劳动法规定的公民成为劳动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它包括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两个方面。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并承担劳动义务的法律资格。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并承担劳动义务的法律资格。公民在劳动法上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同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享有或不一定完全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必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必然同时享有劳动行为能力,反之亦然,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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