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铜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铜矿石5000吨,不含税单价40元/吨,合同规定分两个月等额收回货款,当地铜矿资源税。
资源税的征税原则是什么,大家知道的帮帮忙,谢谢 一、资源税的征税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根据国有资源有偿开采的原则,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包括一切可供开发利用的国有资源,但考虑到我国开征资源税尚缺乏经验,现行资源税只将关系国计民生且级差收入差异较大的矿产品和盐列入征税范围。1、黑色金属矿原矿: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2、盐: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3、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4、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5、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6、有色金属矿原矿: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人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7、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
某企业5月份开采铜矿石10000吨全部销售,已知铜矿石的资源税税率为20元每吨,那么5 a,现在铜资源税没有优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