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材料 唐朝户籍法与均田制福

2020-07-26知识14

有人能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古代税法制度吗? 在看书的时候,对于古代收税的制度很不能理解,比如两税法,摊丁入亩,特别是康熙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又是…【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代户籍分“良民”与“贱民”,前者为自由民,后者。 (1)世家大族进一步削弱;商品经济发展;赋税制度的变革。(2)促进了市民阶层的形成,城市经济的繁荣;有利于社会流动,客观上减轻了农民的人身束缚;推动了中国古代税制改革和社会公正。(1)本小问背景,据材料“宋代‘不抑兼并’,允许产权自由流动,‘贫富无定势’,世家大族进一步削弱”可知世家大族进一步削弱,据材料“两税法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基于此,宋代废良贱户籍制”和“上等户纳税多,下等户纳税少,客户由于没有田产,则不用缴税,更不会被束缚在土地上”可知赋税制度的变革,据材料“宋代立法规定:一个人移居到一个地方生活一年以上,便可获得当地户口.这样,大量商人、佣工、流民涌入城市”可知商品经济发展.(2)本小问积极作用,据材料“宋代废良贱户籍制,根据居城或居乡,划为‘坊郭户’与‘乡村户’,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市居民户口”和“大量商人、佣工、流民涌入城市”可知促进了市民阶层的形成,城市经济的繁荣,有利于社会流动,客观上减轻了农民的人生束缚,据材料“上等户纳税多,下等户纳税少,客户由于没有田产,则不用缴税,更不会被束缚在土地上”可知推动了中国古代税制改革和社会公正.故答案为:(1)世家大族进一步削弱;商品经济发展;赋税制度的变革.(2)促进了市民阶层的形成,城市经济的繁荣;有利于社会流动,客观上减轻了农民的人身束缚;推动了中国古代税制改革和社会。为何唐朝中期以后,均田制日渐破坏? 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面衰的转折点。它的发生一是唐朝天宝年间社会矛盾迅速激化的产物,二则是府兵制瓦解的产物,而府兵制的瓦解有根源于均田制的破坏。安史之乱对均田制又是一次大破坏,这使均田制更难于推行,反映在赋税制度上,780年唐政府所推行的两税法代替了组庸调制,这也就等于宣布均田制彻底破坏了。总之,均田制的推行,促使唐朝的繁荣昌盛,均田制的瓦解又导致了唐朝走向衰落。唐朝与北魏均田制的区别???? 北魏至唐中叶的一种土地制度。该制度对农民实行计口授田,对皇室、贵族、勋臣和官吏按等级分配土地和奴婢。作为中国封建政府的重要土地制度之一的均田制,在历史的长河中历时约三百年。北魏初年,华北及中原地区由于长期战乱,土地荒芜,人口大量逃亡。一些未曾南逃的农民,因不堪承受沉重的租调徭役负担,多荫庇于世家大族,出现了30家、50家为一户,甚至一宗近万室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按户征收的赋役收入。另外,北魏统一中国后,很多以前南逃的农民相继重返家园,其原有土地往往已为别人耕种,即产生很多地权纠纷,耽误了农耕,也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安定。为解决上述矛盾,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采纳李安世的均田建议,颁布均田令。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最周密的土地法令。均田的具体办法,都载于《魏书·食货志》内,对于授田的土地种类和田亩数额;田地的还授制度和买卖土地的限制;宽乡、狭乡的土地分配;各式户口的受田办法以及授田顺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其主要内容:①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40亩,女子20亩。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唐朝租庸调法的作用 租庸调制的内容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总体而言,“纳绢代役即为庸”,也叫“输庸代役”。国家若需要其服役,每丁服役二十天外,若加役二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通常正役不得超过五十日。若出现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赋役全免。制度不夺农时,合理解决就业问题,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制度。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租调数量比北周轻,农民服役时间也短。后来又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交纳一定的绢代替服役。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税体制,实行租庸调制。唐朝的租庸调制不再有年龄的限制。唐初施行租庸调制时,运作良好,人民生活安定,国家收入稳定。但自安史乱后,户籍失修,生产破坏,国家支出大增,旧有的租庸调制已不合时宜,不得不以两税制取代之。取消原因租庸调破坏的原因是因为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是要配合。唐朝的均田制是如何崩坏的? 均田制得以推行的基础,或者说前提,是政府掌握大量土地,即土地国有而非土地私有。均田制最初是从北魏开始实行的,当时的历史背景是:由于北方常年战乱,导致了人口流离失所,同时人口也大量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北魏统治者为了快速恢复生产,所以实行了均田制。其具体措施就是,将无主荒地收归国有,国家将这些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农民,农民定期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租金。在土地使用者死亡后,土地归还给国家,这样就保证了国家永远能够掌握土地,以便拥有充足的土地分给农民。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是要在使用完后上交国家的,在均田制中,有这样一种田地,叫做永业田,即永久归自己使用的,北魏规定的永业田是:男子每人授予桑田20亩,限期三年内种国家规定的经济作物如桑等,之后这个地就归自己了。但国家为了防止土地兼并,所以严格控制永业田的买卖。唐朝时期均田制的瓦解,和永业田脱不了关系。唐朝时期规定,十八岁以上男子,每人授予田地80亩和永业田20亩,有爵位的人也按照等级授予不同面积的永业田,而且唐朝放宽了对永业田买卖的控制。可以想象,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国家分出去的永业田也就大量增加,而国家自己掌握的田地相对急剧减少,这就导致了国家没有。唐朝杂户和官户都会分到土地,但是户籍不属于州县而是隶属于官府,两税法中他们交税吗? 交的,两税法规定,不论是本地人口,还是外迁人口,按财产多少交税。把税完全落实到田地,商铺等。雇佣工,是给地主做事,拿工钱。他们不要交税。佃户是租下地主的田地,每亩田交多少租给地主,剩下的收益归自己。也是地主再把租交给国家。自耕农也要交租给国家,按田的多寡交。租庸税制和两税法的区别租庸制是,国家给每个农民都分一些田地。然后农民给国家交租。可是时间长了,一些农民因为收益出问题或一些特殊原因。不得不把田地卖给了别人。自己没有田地了,但是以前的税收,却还是一分不能少。没了田地,农民交不起租了,只能逃亡。而买了别人田地的人,却还是只交以前自己的田地的租,买来的田却可以不交租。这样的话,国家就收不到太多税。两税法是,按财产征税,你有多少田地,商铺。不管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你在当地有多少财产,就收多少比例的税,没田的人就不要交。田地也分好上中下三等,好田,多交,差田少交。所以税,都是地主和商贩交的。地主靠出租田地给佃户或雇用别人给自己干活。雇用别人,一般给工钱或米粮,工钱有高低之分。农民和地主签约而定工钱,这样的农户收入比较固定。丰收多收的粮食是地主的,天灾损失也是地主。2、把田地租给。

#田地#唐朝#均田制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