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向母公司贴现票据,贴现息能否税前扣除? 只有银行才有贴现业务,你那不叫贴现,只能说是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没有正式发票肯定不能税前扣除
银行票据贴现的概念及贴现息能抵扣增值税吗 银行票据贴现的概念?所谓银行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时,且由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其现款,待到票据到期时银行再向出票人收款。贴现息能抵扣增值税吗?根据财税[2016]36号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凡是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和贷款服务,和购入的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且财税[2016]36号附件一《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又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凡是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其中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很明显企业发生的银行票据贴息属于\"贷款服务\"支出,所以银行票据贴息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贴息的利息可不可以扣除 一、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利息的税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的有关规定,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息应计入\"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另外,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基于以上政策法律规定,企业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计入\"财务费用\"的贴现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票据贴现的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否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