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效力从何时起算? (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男女双方结婚的实质要件为:(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三)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你好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算起。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五)双方均无重婚行为
在法律中 什么叫做有追溯效力的 法的追溯力,又称法的溯及力,是指新颁布的法律对其实施之前的事项是否适用的效力。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法的追溯力的原则,即法律不适用于它颁布之前的事项,只适用于他实施之后的事项。通俗地说就是说后来颁布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效力。比如刑法是199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的,假设有一个盗窃罪发生在1997年5月1日,到97年的11月2日办理完毕,准备判决,如果新刑法有溯及力,这个案件就必须按照新刑法判决,如果没有溯及力,那还得按照老刑法判决。扩展资料:刑法的溯及力从属于刑法的时间效力,是关于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对于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从中国现行刑法第12条的规定来看,中国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新法处罚较轻的除外。司法实践中,对于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一般比较容易把握,但也存在着一些有争议的疑难问题。参考资料来源;-刑法溯及力
我处第一期沙龙中提到,《婚姻法》生效前的婚姻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对此,我发表自己的遇见,抛砖引玉。这里提到的是关于婚姻法的时间效力的问题。法律的时间效力,就是法律规范在时间上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般而言,法律的效力自实施之日起发生,至废止之日起停止。法律规范何时起开始实施,可以由法律规范本身规定,也可以由制定法律的机关以命令或者决议予以规定。有时法律虽然公布,但对开始实施的时间另有规定,目的在于保证人民群众、司法机关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宣传该法律。法律规范效力的停止时间,多数立法不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直至法律明文废止或者修改时才停止生效。也有少数立法在公布时即规定了停止生效的时间。具体到婚姻法而言,本法于1980年9月10日公布,由于婚姻法的实施,需要一段宣传、准备的时间,所以本法直到1981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法生效的同时,1950年5月1日颁行的婚姻法废止。对于本法生效后,涉及婚姻的公证事项应当适用1980年婚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指出:“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