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与无效行为的区别,无权代理与无效行为的区别是什么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
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途径有哪些?无权代理行为无效吗?为什么? 取得代理权的途径只有一条,被代理人授权.无权代理行为不一定无效.如果第三人出于善意,有理由认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即\"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对善意第三人抗辨.这里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是不是当然无效的 为什么! 并不当然然无效~因为有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1、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因此只能在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从事代理行为的情况下发生。2、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事实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错的。4、相对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民事行为符合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被认定成立后,其在法律上产生的e69da5e6ba90e799bee5baa631333262383033后果同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样,即由被代理人对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因表见代理成立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有权根据是否与代理人有委托关系、代理人是否超越代理权以及代理权是否已经终止等不同的情况,以及无权代理人的过错情况,依法请求无权代理人给予相应的赔偿。无权代理人应当赔偿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