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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措施,必须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吗?

2020-07-26知识18

民法近亲属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113(最高5261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4102共和国民法通则》若1653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扩展资料近亲属的范围影响到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确认。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由于《意见》中已界定了“近亲属”的范围,因此,这就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本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什么条件下,医疗机构在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 《侵权责任法》第56 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患者有损害的,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问题庄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了重伤,被交警送到最近的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庄某颅内出血,必须立即实施开颅手术,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由于庄某是独自驾车,暂时联系不上他的家人。在院长的批准下,医生实施了手术,但由于出血过多,庄某还是去世了。庄某的家属以医院未经家属同意就进行手术为由,向医院提出索赔,医院认为当时做手术是为了抢救庄某,不同意赔偿。庄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律师解答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则案例中,当时庄某生命垂危且没有家属在场,医院为了抢救庄某,在院长的批准下实施了手术,在手术过程中也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不应承担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近亲属意见时,经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 参考答案:C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 ? 见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患者有 损害的,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 赔偿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抢救生 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 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 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 疗措施。。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的免责事由包括( )。A.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 参考答案:D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就能够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除了哪些条件以外?0 人赞同了该回答 。近亲属包括哪些人 说到近亲属,2113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主要是指5261与自己血缘相近的一4102些人,主要包括自己的1653父母、配偶、子女等等。在我国不同的诉讼里面,规定的近亲属范围是不同的。一、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三、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需要注意,在不同诉讼中,法律中规定的近亲属的范围是不同的,有的时候将祖父母、外祖父等归入了近亲属的范围之内,但有的诉讼中却不包括这些人。因此各位要具体分清楚究竟属于怎样的诉讼,才能明确近亲属的范围。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 你好!医院首诊负责制。从提供的资料看,不符合转诊条件,医院没有权利擅自转诊,也没有这个义务。对于生命垂危者,没有CT,没有亲属到场,没有交费,都不能成为拒绝抢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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