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监察法》第十四条规定:“监察人员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办理监察事项的回避,是指监察人员不得参与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
哪些情况下需要回避其办理的监察事项? 其回避的提出有以下几种情况:(1)监察机关发现其工作人贫备 回避条件,应不安排有关人员办理监察事项,已做出安排的,调 整。(2)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认为自己属于。
监察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 大家对于题目的内容是否都了解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赶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行政监察法》第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