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组和对照组的问题 关于2113实验中的对照组和实验组的5261区分,一直以来还4102是有些争论的。目前形成两种观点:很多老1653师比较认同人教社生物学教材主编赵占良老师的观点:探究实验需要用同样的研究对象另外设置不作处理的一组事物进行观察,这样的未作实验处理的一组事物称为对照组。这里之所以强调“一组”,主要是考虑到平行重复的问题。简单地说,进行了实验处理的事物是实验组,自然状态(未加处理)的事物称为对照组。针对具体的实验区分实验组和对照组时,需要清楚实验控制的原理。实验控制的原理不外乎加法原理和减法原理两种:与常态相比,人为增加某种影响因素即加法原理,人为去除某种因素即减法原理。按照此观点,A组是自然状态下的事物,为对照组。不过,也有相反观点,认为有些探究实验我们根本不知道自然状态是什么样。比如探究某种种子萌发是否需要光。有的种子萌发需要光,有的种子萌发不需要光。所以,应以实验目的判断实验组和对照组。根据上述两种观点,这样往往一些实验的判断结果就会截然相反。这个问题的争论是从2005年的一道高考题引起的。但从那以后,高考题就回避、不再设置类似问题了。一些地区的中考题也没有此类问题。另据,一些人研究,国外的命题。
统计学中有没有要求实验组对照组样本量差异?比如实验组100人,对照组20人,比例5:1,貌似有大于4?发现 等你来答 ? 。请发送邮件到 jobs@zhihu.com
方案设计中对照组与试验组比例如何设定 我们也曾遇到过个问题,还与CDE负责统计的审评老师、国内资深统计专家商讨过,现把我们沟通商讨的结果一起和大家共享:1、试验组与对照组的比例设计,常见是1:1,也有2:1和3:1的设计;2、其比例设计问题影响因素较多,《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更多属于统计范畴,与统计检验假设(非劣、等效、优效)、对照组是阳性对照还是安慰剂对照、对照药的情况、最终样本量估计等多种因素有关;3、一般来说,如果是阳性对照,且该对照药是临床公认安全有效的药物,CDE和统计专家会从检验效能和伦理角度推荐采用1:1设计;但如果是安慰剂,则可能采用试验组:对照组=2:1或3:1设计;4、当然,采用何种比例,需兼顾方案设计的科学和伦理,审评风险和临床试验成本综合考虑,最终由申办方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