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纳税人中,属于应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扣哪些 现在营改增,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除了原来的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之外,还有以下行业:(一)、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二)、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1、研发和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4、物流辅助服务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6、鉴证咨询服务7、广播影视服务(三)、邮政服务业暂时不包括的行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电信业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形象
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的哪些服务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目前,试点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此外,船舶代理服务按照物流辅助服务下的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以上应税服务时,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