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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变“祸”车

2020-07-26新闻11

近日,济南交警公布了一起致人死亡事故的追责情况。去年9月,一辆超载货车闯红灯撞上了一辆电动车,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经过追责,货车驾驶人及车主被追究刑事责任,货车所属运输公司被处以罚款30万元。◎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张舒

去年9月,在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与工业南路交叉路口,一辆超载货车闯红灯撞上了一辆电动车,导致一死一伤。近日,济南交警公布了该事故的追责情况。货车驾驶人马某太、车主李某广(指使马某太超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分别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刑事立案。此外,货车所属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罚30万元。(警方供图)

超载大货车路口翻车

去年9月24日早上5点44分左右,路上行人稀少但车辆渐多。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与工业南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是一辆运载石子的半挂大货车和一辆电动车。当时,马某太驾驶章丘区鑫通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鲁A××××6鲁A×××2挂号半挂牵引车,沿工业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工业北路与工业南路交叉路口处时,适遇刘某华驾驶电动二轮车由东向南转弯,两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大货车侧翻,前挡风玻璃破碎,车上的石子、碎玻璃撒落一地。

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华死亡,货车驾驶人马某太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车主名下车辆多次超载

调查组指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马某太违反路口信号灯规定,驾驶超出核定载质量载货(车辆实际所有人李某广指使马某太超载)车辆。

2012年至2019年,事故车辆车主李某广在公司挂靠的鲁A××××6和鲁A××××8两辆重型牵引车,共有超载处罚记录15条,其中超载100%以上的11条。

基于此,调查组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驾驶人马某太,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依法取保候审。车主李某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立案。

涉事企业被罚30万元

调查结果显示,事故间接原因是章丘区鑫通物流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查,章丘区鑫通物流有限公司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也未按规定对驾驶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按规定每月进行车辆维护和安全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且从未对肇事车辆鲁A××××2挂号挂车进行过检查。未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专职动态监控人员,也未使用动态监控平台开展过车辆动态监督工作。鲁A××××6重型牵引车在平台中长期无行驶轨迹,公司未予监控也从未给予提示警告。

章丘区鑫通物流有限公司未采取任何管理措施,而且在2016年起,李某广不服从公司管理规定(未从公司购买保险),未与公司续签挂靠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仍然继续为其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章丘区鑫通物流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单位管理责任,由历城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3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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