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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比《活着》更真实,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

2020-07-26新闻7

原标题:它比《活着》更真实,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

提起余华,绕不开《活着》。

《活着》的悲情,让我们对“活着”这件事本身有了更深的理解。主人公福贵跌宕起伏的一生极为悲惨,坚强的心态更为难得。

而今天要说的,是余华另一部佳作——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被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为“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之一。

小说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 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他年轻时靠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那么,许三观到底遭遇了哪些坎坷非得卖血才能渡过难关呢?在他的一生中又发生了哪些壮烈的故事,竟让这部小说成为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作品?

就让我们跟随余华先生的笔触,去聆听许三观的故事吧。

《许三观卖血记》剧照

许三观一共卖血12次。

第一次卖血,完全是出于年轻人的好奇心。他听四叔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挣35块钱,顶地里干半年活,而且血跟井水一样,不打水也不会多,天天打还是那么多。

35块,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笔巨款。

许三观动了心,于是跟着同村的根龙和阿方,卖了第一次血。得了35元,还证明自己身体健康,他很神气。

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到胜利饭店叫了 一盘炒猪肝,一瓶黄酒,黄酒要温一温。他们告诉许三观,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作为卖完血后的进补,这两样必不可少。

荒诞吗?

在小说的前半部分,这样的荒诞色彩无处不在。

再比如,许三观请许玉兰饱餐一顿就要提亲。

许三观拿着第一次卖血的钱为自己做了一个重要的人生规划—— 他决定成家。他看来看去,拟定了两个人选:一个是丝厂纺织女工林芬芳,另一个是小吃店里的“油条西施”许玉兰,最终选定了更为时髦的许玉兰。

在请许玉兰吃了八毛三分的东西后,许三观热热闹闹地娶回了她,他们五年里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取名:

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

如果说小说的前半部分充满了荒诞色彩,那么后半部分则充满苦难与悲情的色彩。

许一乐长到9岁那年,城里的人开始议论纷纷,说一乐长得一点也不像许三观,倒是像许玉兰的前男友何小勇。

这些话自然传到许三观耳朵里,他向许玉兰求证,坐实了一乐是何小勇的种,然而讽刺的是,一乐是他最喜欢的儿子。

他愤怒、悲伤、心有不甘, 自己当了9年的乌龟,竟然蒙在鼓里。所以他拒绝干活,回家就要享受,作为对许玉兰的惩罚。

没想到的是,许一乐砸坏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许三观没钱赔,他让许玉兰和许一乐去找何小勇要钱,搞得沸沸扬扬,但一分钱都没要回来。方铁匠要不到钱,带着人来抄许三观的家,看着自己10年来苦心经营的家空空如也,许三观决定第二次卖血,才把这件事摆平了。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曾经喜欢的女生林芬芬摔了腿,这段时间知道自己老婆许玉兰让他当了九年乌龟,心理非常不甘难受。

于是 他决定以外遇的方式报复妻子,在探望林芬芬中出了轨,事后想要补偿林芬芬,又一次去卖了血,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希望她早日痊愈。

余华的小说总躲不过那个特殊的时期,吃不饱饭的日子来了,许三观家也不能幸免。就算许玉兰再精打细算,省出来两缸米,但一家5口人还是连着喝了57天的玉米稀粥。为了让全家人能吃上一口好饭菜,许三观第四次卖血。

拿到钱以后他舍不得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买面,便给了一乐五角零花钱,让他自己去王二胡子的小店买个烤红薯,然后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了。

贫困的年代,食物总是用来表达爱的最好方式。

一乐问许三观,如果他是亲儿子,就会带他去吃面条吗?

许三观坚定的说, 如果是亲儿子,我最喜欢你。

一乐的心被深深的刺痛了,他去找亲爹,但何小勇也不收留他,他离家出走了,善良的许三观找了好久,把一乐背了起来。

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在人性的弱点赤裸裸的展示之后,那善良的光芒是何等的耀眼。

在爱面前,血缘算什么?

他们虽没有血缘关系,却莫名其妙的投缘,现实虽然冷酷无情,但是人间总还有一点希望与温暖。

许三观十二次卖血的往复循环,就像一个封闭的人生圆圈。

而在这个圆圈里, 有七次是为了一乐这个与他并无血缘的儿子,砸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卖一次;上山下乡身子虚,又卖一次;一乐得肝炎去上海住院,一路卖了五次血交住院费,救回了一乐的命。

从这一点上来说,许三观更像一个世俗里的英雄,他用无意识的向善,完成了超越和自我救赎,也让我们感受到深刻的震撼。

血,是许三观抵御生活苦难的筹码,是卑微的希望;卖血,是许三观用来对抗生命不幸的方式,是他生活的信念。

在卖血这个重复行为里,受难与施爱一直并存,形成了极大的张力, 让我们看到一个现实社会中的普通人,一点无奈而伟大的真心。

这就是余华的风格,余华总是用文学的眼睛探求小人物的苦难和荒诞,以及身上那些卑微的闪光点。余华写小人物,写其卑微、写其穷困、写其苦难。也写人性、写人情。

在第二十五章里,妻子许玉兰被人贴了大字报,说年轻的时候是个妓女,因而被揪过去天天开批斗大会,剃了阴阳头,一站就是一天。

三个儿子或多或少都想和母亲“划清界限”, 许三观只好自己偷偷给妻子送饭:

“许三观将饭放在一只小铝锅里来到大街上,很远看到许玉兰站在凳子上,低着头,胸前挂着木板,头发长出来一些了,她的脊背弯得像大字报上常有的问号一样,两只手垂到膝盖上…” 许三观走到妻子面前,只说了句“我来了”。

只此一句,为之动容。

相较于《活着》中福贵的故事,许三观的故事是那种读着读着就会笑,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掉眼泪,甚至会咳出血来。

余华的小说,似乎在告诉我们, 苦难是我们必须经历的生活馈赠。

我们无法选择怎么生、怎么死,但我们可以选择怎么爱、怎么活。无论什么年代,不管社会环境怎样,我们内心善良和爱的选择不要被所遇到的一点黑暗改变。

PS:惋惜的是,这么好的作品,国内却至今无人敢拍,唯一影视化的,只有这部韩国拍的《许三观》。

END

#许三观#无人敢#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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