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补充、完善了《企业所得。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对方是否要付广告费,如果跟我方当时签定合同的经理已经离职,那这份合同还有效吗? 我公司是一家广告公司,跟别的公司签订了刊登广告的合同,广告我公司已按对方要求刊登了,但是合同上面不是法人的签字,只是其公司的一位经理所签,且合同上未盖有他公司的。
我该不该支付这比广告费 你应赔偿中介的广告费损失。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