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表列出了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五个省(市)2002年10月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及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情况:(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 人均收入分别是:北京市1128.44÷2.99≈377.4;上海市1186.13÷2.89≈410.4;江苏省687.44÷2.93≈234.6、浙江省976.11÷2.82≈346.1;安徽省507.70÷3.02≈168.1;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出人均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市,故A正确;人均收入最低的是安徽省,故B正确;江苏省、安徽省两省合计的人均收入为:687.44+507.702.93+3.02=200.9,上海市、安徽省两省市合计为:1186.13+507.702.89+3.02=286.6,江苏省、安徽省两省合计的人均收入超过上海市、安徽省两省市合计的人均收入,不正确,故C错误;江苏省、安徽省两省合计的人均收入不及上海市、安徽省两省市合计的人均收入,故D正确;故选C.
北京、上海的家庭,年收入多少可以进入前 20%?多少可以进入前 50%? 2014年01月20日修改*看了评论,感觉还有必要多说几句。以上海为例…
统计局为什么不发布民众工资中位数或众数的相关数据,在调查层面都有哪些困难? 来看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的这张表格:http://www. stats.gov.cn/tjsj/ndsj/ 2014/zk/html/Z0411C.JPG 2013年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51483元 再看这张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