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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期限未届满 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未届满缴纳出资期的股东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21-04-07知识7

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公司法解释二2113》规定5261,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4102均应作为清1653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专的出资属,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拖欠员工工资不仅是公司就债务,而且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员工工资可以要求股东以认缴未缴出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一、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否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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