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的合肥百货 - 十大股东 截至日期:2009-06-30 公告日期:2009-08-22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479.72万 23.930%流通A股 2 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78.05万 15.800%流通A股 3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299.99万 2.710%流通A股 4 招商银行-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90.00万 2.270%流通A股 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74.04万 2.030%流通A股 6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926.55万 1.930%流通A股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910.00万 1.900%流通A股 8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00.00万 1.880%流通A股 9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858.87万 1.790%流通A股 10 海通-中行-富通银行 743.69万 1.550%流通A股
我公司由5名股东组成,大股东占54%任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他家另一私营公司需一笔近500万资金周转,请问,他本人无需回避、单独有权批准将这500万从合营公司以借款名义划入其老婆银行卡上吗? 我公司由5名股东组成,大股东占54%任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他家另一私营公司需一笔近500万资金周转,请问,他本人无需回避、单独有权批准将这500万从合营公司以借款名义划入其。
2020离婚后首套房认定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