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滥用职权损失的认定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

2020-07-26知识4

滥用职权犯罪中造成的损失如何认定? 抵押物权被抵押人擅自收走,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在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追回债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造成损失的后果。滥用职权损失怎么认定 公司有人滥用职权损失,怎么认定?而且已经损失公司很多,现在还没有具体的证明,怎么办?如何认定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 你好,不是解释的很清楚啊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的经济损失?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损失,尤其是经济损失的认定,是解决以何时形成的损失为损失确定的最后时间,对此,刑法理论界和刑事司法实务部门存在过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种主张认为,作为立案标准,重大经济损失是指在人民检察院立案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实无法挽回的、由于犯罪嫌疑人行为所造成的那部分经济损失。第二种主张认为,应当以立案侦查时行为造成的损失为损失确定的最后时间。第三种主张认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挽回了损失的,就不能认为造成了实际损失,这就是说损失是否造成应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是否挽回了损失为标准,已经挽回的,就没有造成损失;反之,则造成了经济损失。第四种主张认为,应当以法院受理案件时行为人确实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最后的实际损失。第五种主张认为,—审宣判前行为人确实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最后的实际损失。《立案标准》附则(四)明确指出,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立案时确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移送起诉前,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以及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不予减扣,但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的情节考虑,采。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 由于行为人的滥用职权行为,在国内外产生不良舆论,以至于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由于行为人的滥用职权行为,影响国内外经济贸易秩序,以至于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情形。。滥用职权罪损失的认定 认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经济#法律#法制#滥用职权罪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