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款 我国《合同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一项制度的区别

2021-04-06知识6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主要内容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共分为四个部分:(1)适用范围;(2)合同的成立;(3)货物买卖;(4)最后条款。全文共101条。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的卖方义务中的所有权担保的含义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其含义有三:1、卖方应向买方担保他确实有权出售该货物。假如卖方将偷窃的东西卖给买方,则违反他对货物的所有权担保义务;2、卖方应担保货物上不存在在订立合同时不为买方所知的他人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等;3、卖方应向买方担保第三者对其提交的货物不提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例如卖方出售的货物及其使用不得侵犯第三者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扩展资料:所有权担保的类型有:①买卖式担保。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用附条件买卖的方式将担保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以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在买卖担保中,债权人(信用授与人)借支付买卖标的物价金的名义将信用授与债务人,而债务人(信用接受人)则借出卖人的名义将担保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作为履行债务之保证,待所附条件成就后,债务人再回复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卖式担保中,买卖标的物发挥着担保物的作用,买卖只是假借的形式,实质是通过附条件买卖的形式来实现信用之授与,并给信用授与人(贷款人)收回贷款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买卖式担保,根据买卖所附条件的不同,还可以分为附解除条件的买卖式担保与附买回条件的买卖式担保。附解除条件。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上楼已回复,在此不再重复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款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