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工作条例的第六章 战 备 执 勤 第三十二条 民兵战备执勤,由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第三十三条 陆海边防地区和其他战备重点地区的民兵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与驻地的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联防。发现敌人袭扰、空降和潜入等紧急情况,民兵应当在当地军事机关组织指挥下迅速进行围歼或者搜捕。战时,民兵应当配合部队作战,担负各项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护群众,保卫生产。民兵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第三十四条 组织民兵担负勤务,应当爱惜民力,严加控制。陆海边防民兵固定哨所的设立,由军分区根据战备需要提出方案,报省军区批准。使用民兵担负守护桥梁、隧道、仓库等重要目标勤务,由目标归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军区批准。民兵担负治安勤务,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在厂矿范围内,使用民兵担负维护治安、保护生产方面的勤务,由厂矿批准,报县人民武装部备案。第三十五条 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民兵守护重要目标执勤点所需营房、营具、厨具和通信、照明、饮水、警戒等设施,以及执勤民兵的生活补贴、执勤用品、必要的文化用品、。
基层连队财务管理三好五无的要求是什么 为了加强县(市、区,下同)、乡(含镇、厂矿、街道,下同)人民武装部建设,实现民兵、预备役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民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
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有什么区别?训练什么内容 基干的“基”是基础、基层等意思;“干”是骨干的意思。基干民兵就是在基层工作的、以其为基础和骨干的民兵。一般是退役士兵。我国的 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