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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第二手术取钢板工资谁出 你好,:我是工伤,八级份残,马上二次手术取钢板,请问有工资吗

2020-07-26知识14

我是工伤需要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谁出 单位承担工商费用。我第二次取钢钉钢板手术停下来的人工按照工伤工资计算还是按照病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此条规定,只要你原来认定过工伤(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第二次取钢钉手术,一般视为工伤治疗未终结,还在医疗期内,那你因取钢钉钢板手术停下来期间的工资肯定是按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计算,不存在什么病假工资的。而且在做劳动能力鉴定(通俗说的伤残鉴定)也要求等固定异物拆除出才能进行的,二次手术的费用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观点(现实生活中也是这么办理的),供参考。谢谢!员工工伤出院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手术费与治疗费请问由谁承担? 共5 职工工伤经治疗出院后的二次手术费与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次手术既可以是第一次治疗的延续,也可以按“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对待,都不影响工伤待遇。。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能休息几天,有工伤工资吗 属于旧伤复发,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抄但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百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七、度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湖北省人民政府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答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鉴定以后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能不能报销 一。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都有哪些待遇包括哪些 华律网根据你的法律疑问精选多位律师优质答案。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工资怎么算? 工资应当照发,单位到工伤保险处报销。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工资原待遇吗,是属于旧伤复发吗。 可以享受你好,:我是工伤,八级份残,马上二次手术取钢板,请问有工资吗 你好,公司有进行工伤赔偿吗?求助:工伤尚未进行二次手术取钢板,公司要求上班,是否合法? 1、工伤尚未进行二次手术取钢板,公司要求上班,如果病情稳定,应先回公司上班的,第二次手术时再享受一个月左右的医疗期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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