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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留用地合作开发合同 村企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合同

2020-07-26知识10

留用地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没经村民签字同意,只有村两委同意,合法吗? 您好,这类村务,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表决,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同意方可进行的。我村村长用欺骗手段勾结他的姐夫获得村留用地开发权,但事后又违反合同,超期数月没例行合同义务请问怎么办? 我村村长用欺骗手段勾结他的姐夫获得村留用地开发权,但事后又违反合同,超期数月没例行合同义务。请问怎么办?土地合作开发的土地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XXX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兹共同履行。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该宗地块位置:共计105.6亩。其中集体土地约:43.5亩国有土地约:62.1亩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性质及权属两块土地中,43.5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62.1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储,但补偿款尚未到位,且未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三、合作开发方式(自愿退股协议书)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合作办理两块土地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甲方需把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其余项目全部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负责解决。2.乙方承诺在43.5亩的集体土地之上为甲方建设联排别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计算,37㎡/人)及农贸市场、商业区(共5000㎡)。本项目合作中,甲方62.1亩国有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将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发经费,如补偿款达30万元/亩,则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集体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如补偿款未达30万元/亩。和村委合作开发土地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是农业生产,是有法律效力的。村委会的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仅仅是一种民事合同,不属于土地出让合同。如果是建设用地的出让合同,则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cunbing2019村企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合同(样板)甲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蒋田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军团经济合作社乙方:竞得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合理开发村组土地资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甲方出地、乙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本着互惠互利、公开平等、真诚合作的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经多次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项目土地概况项目土地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高岭村地段,共同共有总面积平方米,土地为征地留用地,土地证号为:粤()惠州市不动产权第号、粤()惠州市不动产权第号。甲方为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蒋田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高岭村军团经济合作社,项目土地权益由上述两个合作社按照村民户数共同享有。项目土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用地性质均以办证后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及相关文件标示的面积及位置为准。项目土地由甲方自行清场,与乙方无关。第二条合作方案(一)合作模式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村企合作方式开发项目土地,甲方负责按土地现状提供项目土地,甲方将项目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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