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的通知书有驳回当事人申诉的法律效力吗?l请问有法律规定行政案件驳回申诉再审通知书与判决.裁定同效 力吗?主要是不服这种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建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或。
如何写好驳回申诉通知书 驳回申诉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于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经过审查,认为原审裁决正确,申诉无理为答复申诉人作出的一种非正式法律文书。它是申诉复查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是衡量复查质量高低的评判依据。它虽然不同于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但它同样都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静态反映和最终载体,理应反映法院对申诉复查案件所作答复的形成过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充分阐述驳回申诉的理由,使当事人息讼服判,从而体现复查工作的公开、公正、合法。写好驳回申诉通知书对减少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法律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工作实践中,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目前制作驳回申诉通知书的质量与其自身内在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对于当事人的申诉理由归纳过于简单、抽象,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申诉请求,导致通知书失之偏颇;二是说理不够充分。驳回必须说理,驳回理由是通知书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有的通知书套话连篇没有说服力;三是内容脱节,逻辑性差。不少通知书内容仅陈述事实,罗列证据,法律适用简单相加,没有反映出证据、事实和法律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据和事实之间缺乏论证,事实和法律适用之间。
省高院驳回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