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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电信条例

2020-07-17知识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补充条例 一.设立《物业管理》监审专职部门由各地审计局设立《物业管理》监审专职部门,其职责为;1.依法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公司进行监察和每年一次强制性财务审计及抽查。2.对违法的公司、企业及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公司等相关人员依法及时处理及配合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二.属业主共有权利产生收入的分配3.业主共有收入包括;停车收入、门面收入、其它收入等。4.业主共有收入的3%纳入国家税收,税后的70%强制性列入业主维修基金;30%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机构对车辆、门面、其它收入等管理费用。5.业主共有收入的3%纳入国家税收和税后的70%强制性列入业主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机构向税务部门按月申报交纳,不得拖欠。6.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机构侵占业主共有收入的当事人将等同贪污论处三.属业主共有权利产生收入的使用。7。需维修项目按每季度计划资金用统一申请表提出;5000元以下由业主委员同意;5000-20000元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报街办事处同意;20000元以上由当地房地部门同意,税务部门据申请表转放资金。8。资金需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使用,对于利用工作之便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回扣、好处费、开据婚姻法与物权法哪个级别高 1、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则:⑴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我想咨询一下 按照《物权法》以及《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小区业主对房内弱电管道(光纤入户)是否享有使用权以及所有权其他运营商想使用该已建成楼层管道是否享有权利, 你好,需要业主同意电信局问题 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海门局营业厅,在我家的山墙按了个铁架子,用来过线,没通知我,就把我的墙壁当成电线竿用,根据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人过世后,手机号家人可以继续使用吗? 可以。到移动营业厅办理手机号码更名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先前往公证处办理手机号码继承后,方可办理更名登记手续。手机号码不是客观实体,要进行公证需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区别 《物权法》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着国计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首次明确了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物权法》分5编19章247条,内容大到山脉、草原、江河湖海和地下矿藏的归属,小到居民住宅的停车位、电梯、水电管线的归属和维护。其中涉及的房屋产权、物业管理、业主权利、相邻关系.这些民生热点,桩桩关系着百姓的生活。对于个人而言,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保护阳光权;小区车库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不动产将施行统一登记制度,办理房产证将进入快车道;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可按归家规定继续承包等。《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融资,对企业而言,扩大了抵押质押内容,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抵押质押的均可以抵押质押,企业动产也可以融资,这从一定程度上扩大企业融资范围,将一定程度促进企业发展。另外,还规定了单位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补偿费,禁止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有财产。据悉,国务院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即将施行的《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法律法规专题 学习法律法规就上华律网,这里汇集了婚姻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刑法等各种条例,让您能轻松从法律法规大全中获取法律知识,更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电信条例四十七 我家六楼,楼顶没经过我同意,电信安装了通信基站,有补偿么?我该怎么办,楼顶是属于我的产权么?谢谢你。物权法关于所有权的规定 没太搞明白你想知道所有权哪方面的规定,所以把法条直接粘给你…其实只要法条的话,你可以去百度百科去看的。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谁有《物权法》的具体条例?? 您在网上搜寻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第二节 动产交付第三节 其他规定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二编 所有权第四章 一般规定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 相邻关系第八章 共有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编 用益物权第十章 一般规定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 地役权第四编 担保物权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第十六章 抵押权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第十七章 质权第一节 动产质权第二节 权利质权第十八章 留置权第五编 占有第十九章 占有附 则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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