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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类所得税的区别 什么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

2021-04-06知识9

什么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就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十一五”和“十三五”时期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此项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一直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以个人为纳税申报单位,纳税人仅就个人的所得申报纳税项目。7a64e78988e69d8331333339656466税务机关一般采取源泉控制的办法,请支付款项单位代为扣缴个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分类所得税制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分类制分项考量纳税人的所得,无法综合考量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不能体现税收量能负税的原则。二是分类制仅就个人的单项所得规定税前扣除额,无法顾及不同纳税人的家庭负担,不能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分类管理模式在征管上也有弊端,主要是为某些人将个人收入化整为零,偷逃税款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中国。

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哪个公平?为什么? 自然是综合所得更公平,而且像国外家庭申报,综合抚养人情况是最科学的。但是,这个必须和本国的征管现状相适应,中国远达不到水平。或者说国家不愿意,因为国外银行等信息都是必须向税务局交换的,国内可不。

通常,所得税大致可分为如下哪些不同的类型 你好!copy依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所得税bai可分为三类:du第一类为分类zhi所得税,是指针对纳税人不同性质的所dao得,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的所得税。其特点是不同收入区别对待,明显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征收简便。但不能按照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课税,不能体现税负公平的原则。第二类为综合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性质的所得加以合并后为基数,综合计算税款的一类所得税。其特点能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体现量能课税原则。但计算繁杂,难以征管。第三类为分类综合所得税,是指对纳税人一定收入数量限额以下的所得采用分类所得税办法征收,当其各类所得数额之和达到一定标准时,再按综合办法计征所得税。合理避税可搜“捷税宝”—税务筹划专家!免费筹划,政府支持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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