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产生的后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如受欺诈、胁迫等外部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自由,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法律 合同法 这句题干是错误的。有意思表示必然有法律行为,有法律行为必有意思表示。两者几乎可以相互替换混用,这是德系民法理论基本命题。要约是当事人发出意思表示,意图与他人缔约。
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产生的后果? 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如受欺诈、胁迫等外部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自由,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上,表现为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二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有三种情况真意保留,指行为人故意隐瞒真意,而表示其他意思的意思表示,大多为开玩笑的行为;虚伪表示,即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行为,指行为人将其真意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没有对单独虚假表示作规定,但在第58条明确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以虚假的合法行为掩盖真实的非法行为”而设置的。具体包括:(1)以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掩盖某种违法行为(如以无息借款掩盖高利贷);(2)以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掩盖其他真实的违法行为(如以买卖行为掩盖行贿受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通谋的虚假的意思表示均认定为无效。对以虚假行为掩盖合法的真实行为的(如行为人基于某种原因,以赠与行为掩盖买卖行为),则认定其虚假行为无效,按被掩盖的真实行为予以认定。误解:(一)误解的概念和特征误解是指认识与对象的不一致,即行为人对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