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 商誉评估是在肯认商誉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的前提下,正确认识商誉的涵义、性质的基础上。对企业商誉的现时价值的公允评定和估计的行为。它是指由具有一定资质的特定机构和人员在评估企业有形、无形资产的时候,以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数据资料为基础,站在客观公正、超脱于产权交易双方利益的立场上,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商誉的价值进行计算、判定的过程。商誉评估的主要特点有:(1)独立性由于商誉与企业的整体有关,不能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其它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分离开,不能单独出售,因而商誉的评估这一行为必须与企业其它的整体资产的评估联系起来进行。商誉评估结果也应一并汇入企业整体评估结果中去,形成企业整体资产总额中的一个部分。(2)不可分列性影响企业商誉的因素多种多样,难以用某种公式或方法对其形成的各项影响因素分别单独确定其价值,只能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作为依附于企业整体的一项无形的综合经济资源来看待,只能按照一个总额对商誉计价,不能按照形成商誉的每个因素分别估列数值。(3)评估方法的单一性由于商誉形成的不可确指性,商誉存在判断标准的唯一性,以及商誉的评估结果是对企业未来超额收益按现时价格的反映,商誉。
关于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不确认商誉的问题。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是不会产生商誉的,不论在个别报表中还是合并报表中。1、商誉只会出现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2、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付出的购买成本(即合并成本)和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都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商誉的计算也是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出来的。3、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现合并成本的账面价值大于取得的对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部分的账面价值时,这个差额不能确认商誉,而是要调整合并方的留存收益。希望能帮到你。
同一控制的控股合并,被合并方的商誉计算问题 这个问题你需要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去理解。首先,要知道: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产生“新的”商誉。这是因为按照现行准则,同一控制是按照账面来反应的,所以说不会有新的商誉产生。但是对于“最终控制方”之前从外部购入时产生的商誉,要全部加进来。这个是说甲公司将自己持有的B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A公司,当然也包括当时购入时产生的商誉。至于为什么不需要乘以持股比例,是因为我们现行的合并报表是基于“母公司理论”,母公司理论下,少数股东不分担相应持股比例的商誉,也就是说,企业全部的商誉均由达到控制的母公司享有。这一点你在做合并报表投资者长期股权投资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抵消分录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少数股东权益是基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计算的,而母公司是要加上全部的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