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古蔺一女子报警,结果自己被抓了...
奋进3号
报警!
2020年5月28日
古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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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遭骗了!我给对方转账,结果他东西没发给我!”
“先别急,请问您是在哪里?留下您的地址与联系方式,方便稍后我们的办案民警和您联系”
“我就是在古蔺**小区,我的电话139*****,我叫陈**”
“好的,请保持电话畅通……”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
立即赶赴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侦办
据报警人陈某描述
“我是个文具店老板”
“在某供货商那买了一批文具”
“并支付5000多元给对方”
“但是对方没有将货物给我”
“在我向他多次追问货物时”
“对方却音讯全无……”
供货商售卖的部分文具
调 查
民警确认陈某转账记录真实性后
经过分析研判,找到了供货的“诈骗人”
在对“诈骗人”进行调查发现,
双方交易真实有效,
并非报警人所谓的诈骗
怎么回事?
经供货商周某证实
自己收到陈某货款后
货物是拿给了他的
办案民警随即与陈某再次联系
多次确认是否收到货物
并告诫其如果提供虚假信息
将会对其严肃处理
但是
陈某仍然矢口否认自己收到了东西
民警向陈某告知实情
2020年6月19日
民警将陈某传唤至东城派出所
将事实摆在他面前时
他才知道自己“暴露”了
承认了自己提供的虚假警情
钱款归还商家
真相
Only one truth prevails!
陈某在供货商周某处购买文具后
觉得货品不满意
遂想退款
在多次联系无果后
陈某便报警
称自己被诈骗
目前
违法行为人陈某因谎报警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8日。
信息来源:刑侦大队、东城派出所
平安古蔺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编辑 | 万乘序、蒋旭斌
审核丨陈维
来源:古蔺 刑侦大队、东城派出所、平安古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