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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按时供货 政府采购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续签,有无法律规

2020-07-26知识12

政府采购项目,甲方与乙方在没有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签合同违法吗 违法。2113《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5261、成交供应商4102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165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 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四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第六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财政部门 参考答案:A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变更采购内容是否合法或存在问责风险,如合法具体应如何操作?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OJt7IGldUka5hKwC-QMt9u0GRaVj8jeQ4xD6fr7NdGetNQPSbnofuTzzYt_lFzsFIi9Lkhyb9WDT4P2kCud6oTBcCQfw9URlTFwcYSIitSe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标后无理由不签合同的处理办法 处理办法: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形可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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