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怎么样子的?
梧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主要职责:负责市辖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开发、管理、出让、转让、交易工作。二、单位性质行政级别:相当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设6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编制土地储备交易工作计划。2、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等工作。3、承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事项。4、负责编制职工培训规划,组织职工培训。5、负责本单位职称管理。(二)土地收购储备科 1、贯彻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梧州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土地收回收购、储备、拆迁等具体实施工作。2、完成与土地被收回权属人(含补拆迁人)的洽淡,合同起草、签订工作。3、配合财务科做好储备土地的融资工作。4、编制年度储备计划。5、编制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6、办理储备土地注销登记和申请土地登记发证手续。7、建立储备土地库、台账。(三)土地开发科 1、做好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工作。2、负责前期工程建设、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3、联系施工、。
广西梧州藤县非法开采白泥影响水利塘怎样投诉 白泥是一种混合物,学名高岭土矿,属于非金属矿产资源,在开采前,必须经过审批。擅自采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即梧州市或藤县的国土部门投诉。《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一、第三条 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2、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3、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4、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5、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二、第三十九条 1、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2、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