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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最高法院 破产管理人

2020-07-26知识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破产管理人是否由人民法院指定的? 破产管理人是否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是指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当事人。常委们认为,破产程序是由法院主导下清理债权债务的司法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五、杨振中律师团队的联系方式 手机:15110172119(微信同)邮箱地址:yzz03@163.com 网址:www.jingsh.com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2层 详细>;>; 。请问破产管理人怎么产生?是法院指定的吗? 您好在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繁杂沉重,加之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掺杂其间,因而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故仍有成立专门的破产管理人的必要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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