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五专”包括哪些 救急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五专”包括: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为加强医院病区(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
麻醉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菊香秋麻醉科麻醉药品精神药e69da5e6ba907a686964616f31333433626565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门诊部保管。(三)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不得带出医院;如果患者确需要在家中使用,必须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带注射剂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处方: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③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并将代办人员身份证明留存在患者门诊病历中。(五)对长期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要求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随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