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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与会计利润差异 如何理解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

2020-07-26知识26

企业纳税所得与会计利润差异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的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一)总体差异分析1 服务对象不同。财务会计主要为企业的管理者、投资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的人(债权人、政府机构等)提供可靠、有用的各种信息,便于他们做出有效的决策。而所得税会计是以保证国家税收为目的,为国家税务局和纳税企业提供决策所需要的有用的信息,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2 会计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税务会计虽然也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主,但是税务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在特定情况下要以收付实现制来修正,以保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更加科学合理。3 原则运用的不同。一是历史成本原则。财务会计在强调历史成本原则的前提下,如果可以做到准确而可靠的计量,也可以运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所得税会计采用历史成本可以避免会计核算过程出现的大量纳税调整事项。二是谨慎性原则。财务会计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税务会计则完全否定谨慎性原则,更加强调实际发生原则。(二)资产计量的差异分析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论述题:会计利润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系。 求详细答案~越详细越好。 有区别也有联系。联系:都是基于企业损益区别:税前会计利润=收入-费用,应税所得=应税收入-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也就是说两者间计算口径不一致,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与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有所不同,比如国债利息在会计上属于投资收益,而按照税法不纳税。按照会计准则费用和损失都要如实入账,但按照税法有些费用有扣除标准,比如公益救济性捐赠在不超过应税所得12%以内允许扣除;赞助、损失等不得税前扣除。详见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规定,有二十多项就不一一罗列了。另外还有比如因为折旧年限等造成的时间性差异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不同,等等。企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算所得税时,需要调整的差异项目有 (1)永久性差异。会计利润永久性差额,指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纳税所得(或亏损)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额。这种差额在本期发生,将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当企业按照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包括的内容不同时,即所确认的收支口径不同时,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就会出现差异,这种差异包括两种情况:①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例如:企业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等,按照会计核算原则的规定,应在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予以扣除。因为这些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的范畴,所以应体现在经营损益中。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这些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中扣除。在这种情况下,税前会计利润就会小于纳税所得。产生这种永久性差异的事项还有:利息支出(计 会计利润入损益的部分):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纳税时扣除;按照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从金融机构还是从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无论利率的高低,均应按照实际发生数计入损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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