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兰花的农民判刑了吗? 2016年4月,家住河南2113卢氏县黄湾村的秦运换,到附近5261山坡挖药材,顺便挖4102掘了三株蕙兰,在将它们带1653回家的途中被森林公安查获。随后,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秦运换提起公诉,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看到报道后秦运换越琢磨越觉得冤枉,于是他找到一位援助律师,开始申诉。5月23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案件将由卢氏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与秦运换同时收到“再审决定书”的还有另外3名村民,他们同样因挖掘蕙兰获刑。秦运换说,他们拿到法院“再审决定书”的那天,非常高兴,四个人将“再审决定书”托在胸前合影,仿佛已被宣判无罪一样。在秦运换的认知中,这样的转折实属不易,“他们能为我一个老百姓的事情承认错误,以前是不敢想的。他现在期待再审被判无罪,也希望无罪后能申请到国家赔偿。自己被这件事搞得身心俱疲,不能外出打工挣不上钱,晚上整夜整夜的失眠,儿子生了重病,每个月5000元左右的治疗费只能到处借,“家庭陷入从未有过的困境。早些年田间地头都有,“不是什么稀罕物”卢氏县地处。
3、 将下面通讯改写为通报。 李坚 舍己救人 英勇献身 共青团全国铁道委员会和团委决定 授予“优秀少先队员”光荣称号并追认为共青团员 本报讯:5月28日下午,共青团成都铁路局会在局工会俱乐部召开大会,宣读共青团全国铁路委员会和共青团四川省会的决定,授予为抢救落水同学而英勇献身的李 李勇 舍己救人 英勇献身 共青团全国铁道委员会和团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