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行为谁有权进行追认被代理人有权追认。无权代理的追认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有权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人,必须是被代理的本人。也就是说,当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声称。
无权代理与无效行为的区别 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行为,又称为可追认的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追认而有效。《合同法》第48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 1、催告权。催告权是指在无权代理中,第三人有权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行为,如超过期限本人未予答复,即视为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