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X's LAB

《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2020-07-26新闻13

7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该《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的定义和性质,规定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原则,确定了志愿服务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各方职责,同时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了定义,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在激励和保障措施方面,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为志愿者提供便利和相应优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顾忠东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社会风尚和价值导向,关注志愿者就业等最现实的需求,健全激励机制,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目前,全区实名注册志愿者已有8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6%,在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各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风险较高的志愿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鼓励保险企业开发符合志愿服务特点的保险产品。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韦力行

出台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管理机制非常必要。

记 者 | 李 晴 汪 舒

随机阅读

qrcode
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