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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唐律疏议 精神

2021-04-05知识9

《唐律疏议》是什么人制定的? 《唐律疏议2113》原名律疏;又名唐5261律、唐律疏义、故4102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1653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三十卷。唐朝法律制度基本上沿袭隋朝。唐初以隋《开皇律》为蓝本制定《武德律》,于武德七年(624)颁行,是为唐律草创时期。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颁行,是为《贞观律》。《贞观律》的刑罚有所减轻,律条也比较完备,为《永徽律》所本,是《唐律》的奠基时期。永徽元年(650)唐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等修《永徽律》,翌年颁行。《永徽律》凡十二篇五百条(一作五百零

什么是法家思想的核心《唐律疏议序》中提到 在《唐律疏议序》中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法律的功效和礼仪道德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礼的精神完全融合在《唐律疏议》的律文中,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的法律化已接近完成。

《唐律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熟、也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封建 成文法典,也是中国现今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的古代刑律。《唐 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在修改唐初《武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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