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钟达先主持,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7月22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以看得见的方式
传递摸得着的司法温度
栾某是一名家住北京往返涿州上班的神经内科医生。栾某的父亲已经80岁,仍然身体健康。在三个女儿中,点名要跟着栾某生活。每个周末,栾某都会带着父亲往返两地。
2019年5月的一个周六中午,栾某看诊完50多个病人,开车接上父亲一起去北京口腔医院拿假牙。直到车辆行驶到北京市房山区京港澳高速进京19公里700米处,栾某感到一阵头晕,便撞上了中心护栏,导致栾某父亲因重度颅脑损伤、重度胸部损伤死亡,栾某本人右股骨干骨折、右尺桡骨骨折。
栾某的姐妹出具谅解书称:栾某对父亲十分孝顺。在此次事故中栾某几次被下达病危通知书,经过抢救清醒过来以后,一直情绪波动,默默流泪,十分自责。为了让本来和睦的家庭能尽早从悲伤中走出来,请求司法机关不要追究栾某的刑事责任。
广泛汲取各方意见
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参加听证人员进行举证,播放交通肇事的监控视频和栾某的认罪悔罪视频,检察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先后发表对栾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参加听证的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向检察官、侦查人员提问并了解详细案情后,分别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定性准确,犯罪情节认定合理,类案依据充足,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恰当,同时,结合公共利益考量、恢复性司法运用等理念,做到了顺应人之常情,修复社会关系,体现司法温度,使司法谨遵法律,而又通达天理人情。最终,经过听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栾某犯罪情节轻微、获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并真心认罪认罚等因素,9名听证员经过合议,以7:2比例的大多数意见对本案提出相对不起诉的建议。
钟达先提出:“司法源自人心,贴近生活,本有温度,它不但体现在铁面无私的诉讼程序上,也体现在点点滴滴的人文关怀中,法要融情,检察机关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能是一句空话,更应该在检察办案中见真章。法治的目的在于实现个体正义,要给民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公正,感受法治的力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