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罗兰·巴特的「作者已死」的观点? 西方文学理论,尤其是文学)和评论(也许这一定义是不准确的,这里只有主题的主题是特定的基调),对于大多数中国文学青年来说,不仅是无用的,而且是有害的。这并不是说,他们说很好,但西方文学理论(art)通常有一个非常大的和全谱,一个声音,一种修辞,不是独立存在,但根据年龄特点,根据一些文学思潮的声音,所以需要了解和研究系统,必须建立在了解和学习很多繁重的工作,因此,研究显示它进化的一个完整的链条,是一个独立的理论往往是积极的和危险的。巴特也是如此,他提出了许多看似激进或晦涩的想法,而他自己的创作经验和他的“作者”对这个群体来说是很熟悉的。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也不是一个完全不合理的想法,但它是非常具体的。当然,他是一个结构符号学,一个纯粹的抽象思维,不像哲学那么接近文学…因此,阅读特定作品(即使是在现代和当代作品中)也不是很有帮助。(读者没有身份,作者已经死了,甚至拉希姆也不太可能看到作品。就好像我已经读了很长一段时间,福柯写了关于她的书,只是看到他想写的东西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在我个人阅读的漫长岁月里,我偶尔会遇到一位同事或朋友建议我读巴特·福柯的书…读一点,以后得出的结论很清楚。除非我想做一个理论研究,否则。
怎么理解罗兰·巴特的「作者已死」的观点? 这篇回答会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直接解读巴特的《作者之死》这篇论文,第二部分是探讨巴特写作的背…
作品的诞生意味着作者的死亡的解释 这是罗兰巴特提出的一个文学理论。在罗兰·巴特提出著名的“作者之死”的观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7623530念之后,作者的主宰地位被颠覆,文本恢复了自由,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但是,作者之死,不是将阐释的自由完全交给读者,而是交给文本本身,读者跟作者一样,只是一个吐露的场所,一个接纳物,真正的自由还是交给了文本自身。巴特追求的是一个自由的阐释空间,一个立体的多元的文本生产空间。长期以来,作者被看成是作品的唯一和永久的主人,而读者仅仅只拥有作品的受益权,即读者对作品只有选择和接受的权利,而没有参与创作的权利。这种形式隐含了一个权限主题:作者具有某种君临读者之上的权利,他强迫读者接受作品内某种特定的意义,这当然是正确、真实的意义:由此产生了一种权利意义的批评戮力(其瑕疵处,则是产生了一种‘误解’、‘反意义’的批评伦理):人们力求确立作者所意谓者,毫不顾及读者所理解者。自此,罗兰·巴特向我们揭示出这样一个信息:作者处于统领一切的地位,而读者几近淹没。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作品成为唯一,没有阐释的理由,更没有发展的空间。对读者而言,仅仅意味着接受或是拒绝。为此,罗兰·巴特在1968 年发表了著名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