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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审计情况综合报告 湖北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2020-07-25知识19

重庆市审计局的职责有哪些呢? 机构概况重庆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9月,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准,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对市人民政府和审计署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审计署领导为主。审计管辖范围为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市属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其他按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事项。重庆市审计局下设25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综合处、人事教育处、法制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算机应用管理处、内部审计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经济责任审计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农业审计处、移民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工业审计处、市政建设审计处、教科文审计处、商贸审计处、资源环保审计处、交通审计处;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审计中心(重庆市审计科研培训中心)。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一、组织领导全市审计工作,确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计划。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审计工作。财政局一般都有那些单位组成 内设科室一般包括预算、国库、工资、综合、会计、法规、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农业财务、企业财务、教科文、行政政法、社会保障、采购管理、金融债务、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局。重庆市审计局的处室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重要事项督查;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二)综合处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及审计数据统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负责组织对审计计划实施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目标管理;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牵头起草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三)法规处负责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审计文书、表式的规范化工作;承办审计听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对本局和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处组织、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衔接当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完成区县(自治县)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财政审计处承担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承担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的审计;承担对下一级政府和市政府派出机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县财政局有哪些职位 一、办2113公室(财务科与其合署)。组织协调局5261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4102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1653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督查督办、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安全保卫、爱国卫生、综合治理、会议组织和行政接待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系统财政科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拟定机关财政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审批局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工作;负责指导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和协调会计学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直财政系统行政效能考核工作。三、人教股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综合考核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四、行政股(挂教科文股、政法股牌子)组织拟定行政性经费和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研究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和政法经费保障改革发展思路。五、行政事业。广东省审计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审计厅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财务、信息化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联系特约审计员。(二)综合计划处。拟订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划分审计范围,建立计划动态管理;承担被审计单位资料库的建设、统计等工作。(三)法规审理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章制度、审计指南;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文书;承担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四)经济责任审计处。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承担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五)财政金融审计处。组织审计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省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六)税务审计处。组织审计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七。山西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财政厅设2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保密、信访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人事教育处。承担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派驻)机构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因公出国等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全省财政系统财政教育工作;管理厅属学校。(三)综合处。负责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拟定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批全省及省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提出设立政府性基金的初审意见,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承担彩票市场及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四)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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